“时任区公路局局长倪立松,因对下属违规用车行为未提出异议,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近日,江夏区纪委监委对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江夏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74家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早在今年5月份,该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对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重点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等4个方面的问题,并对全区各单位查处情况定期排名通报。10月底,对查处不力的3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我们对区总工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步追究了区总工会两任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全部给予党纪处分,形成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的新局面。”该区党风室负责人孙伟介绍。
今年以来,该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5人,印发通报4期,通报问题14起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