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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做好“四字”文章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2 11:15  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 “细”、“准”、“实”、“严”四个字,积极履责,靶向出击,精准发力,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2016年至今,全区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05条,已查实31条并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组织处理11人,涉及违规资金 84万元,成效比较明显。

  传导压力着力于“细”,确保扶贫责任压紧压实

    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纪委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纪(工)委和纪检组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江夏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6项重点内容、14项具体措施和3项工作要求,并将责任细化到区纪委各室、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查找扶贫领域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发改、农委(扶贫办)、卫计、教育、信访局等单位参加的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及时移送、办案协作配合、成果报告和宣传等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摸排线索着力于“准”,确保群众信访有效化解

  建立信访举报平台,收集问题线索。优化健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网站、江夏报、江夏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来信地址,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组织信访“大起底”,梳理问题线索。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以及派驻派出纪检组织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信访问题进行梳理,逐件登记,建立台账,专人专管。目前,已梳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1条,办结21件,其中查实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开展基层作风巡查,发现问题线索。今年2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基层作风第九巡查组进驻我区后,我区同时配备8个基层作风巡查组,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发现并移交了一批基层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条,立案查处了金口街胡岭村村支两委班子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14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的问题,对沈小斌等4名村支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追究金口街林业站的监管责任,对原站长杨长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季度,还将结合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安排,由区委巡察办抽调力量配合市专项巡察组对山坡、湖泗、舒安等有扶贫脱贫任务的三个重点街道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一批问题,强化整改问责。

  监督检查着力于“实”,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坚持“信书函照”入户核查。印制了《致全区村(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在各街、办事处及村(社区)公开栏张贴,在进村入户核查时统一发放;对核查对象下达入户核查告知书、征求意见函29415份,实行编号管理、一户一号;核查组拍摄核查现场照片,存档备案;做到一条问题线索、一封公开信、一份告知书、一份意见函、一张现场照同步入户,做细做实入户核查工作。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大数据第一巡查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严控“三个关口”巡查督导。一是严控工作纪律关,“禁止村(社区)干部直接参与核查”“禁止基层站所核查其主管的惠民项目”,杜绝“自己查自己”的现象。二是严控监督指导关,先后制发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28期,召开纪(工)委书记督办会、分片推进会、实地研判会10余次,对各街、办事处开展大数据工作作风、工作质效进行严格督查,确保了全区入户核查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严控巡查督导关,组建五个巡查督导组,先后开展巡查督导工作210余次,对政策公开公示、入户核查政策认定、整改问责分类处置等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49份,实行编号管理,限期整改销号。突出“三个聚焦”从严处置。聚焦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等重点内容,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其亲属等重点对象,聚焦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占资金、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违反政策等重点问题,实行分类处置、分级管理、快查快处。目前,在查实问题线索中,拟纳入整改纠正5065条、查处问责6279条,分别占查实问题线索的44.6%、55.4%。查实问题线索涉及三类重点人员189条,拟纳入整改纠正143条、查处问责46条,另因履职不力已给予组织处理4人。先后对9名每周进度排名后三位的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

  查处问题着力于“严”,确保惩治问责从严从快

  紧盯“三类人员”防微杜渐。紧盯区直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街道主要领导,防止其将国家扶贫项目物资当做个人私产处理;紧盯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会计、出纳、报账员,防止扶贫项目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尤其要警惕其成为领导的利益共同体,参与贪污私分等违法犯罪活动;紧盯村级领导班子,防止在扶贫项目物资分配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切实保护好扶贫项目物资的终端安全。突出“三个重点”快查快处。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的申报、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重点查处在扶贫资金分配环节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索贿;重点查处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如:对山坡街联盟村张王家湾在“家园建设”村湾整治中,部分村民房屋更换瓦片存在质量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山坡街、区建设局等单位的7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其中对时任原山坡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联盟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等3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对其他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运用“四种形态”有的放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可能发生违纪违规的人或事进行教育提醒,及早预防;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即:查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查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扶贫领域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分别对金口街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和山坡街“质量瓦”问题等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作者系江夏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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