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人员和需协助安排的食宿标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5月23日上午,东湖风景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并要求参会各单位切实推进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落实好宣教月工作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全区纪检工作再上台阶。
此次培训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郑晖同志、案件监督管理室张玉涛同志进行现场指导,并进行了现场答疑。
培训以详细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策为主,从公务外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务用车、发放津补贴以及其他若干问题入手,从具体内容、认识误区、典型案例三个维度给与会同志作了具体分析讲解和深入浅出剖析,既讲明了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纪律法规,又列举了发生在我们身边违反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的典型案例,强调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心存侥幸、不能变调走样、不能打擦边球。同时,还强调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记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向与会工作人员介绍了专项工作的由来、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生动剖析了执纪审查质量问题的表现,深入分析了当前制约执纪审查质量提升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通过此次会议,各位与会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也使大家明确了纪律底线,提升了防范意识,受益匪浅。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增强业务能力,锤炼思想作风,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